高效、安全、可靠的肥料产品
2024年年初,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公安局连续接到7名农户报警,称在农资经销代理人处购买的某品牌化肥施用于农作物后,农作物没有往年生长得好,甚至出现死苗现象,怀疑购买到劣质化肥。
接到报警后,第十师北屯市公安局指派森林分局组织警力,前往相关农资经销商处调查取证,将尚未销售的该品牌化肥取样后送检。结果显示,化肥中钾元素等关键指标远低于国家标准,属于不合格产品。
随后,第十师北屯市公安局成立工作专班开展证据收集等工作,核实往来财务票据120余笔,扣押剩余库存化肥一批。经查,库尔勒某公司及其关联的18家公司涉嫌生产伪劣化肥,涉案金额1500余万元。2024年6月该案告破。第十师北屯市公安局查清兵团辖区线日,将案件移送库尔勒市公安局并案起诉。
厂家为节省成本生产伪劣产品。为保证生产效益,厂家纷纷选择革新技术手段或寻找更优供货渠道,但是也有部分黑心厂家选择低价购进不合格原材料进行生产,并通过向经销商提供高额返点、赊账等优惠条件,提高化肥销售量,牟取暴利。
切忌购买“三无”产品。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农资产品时,注意从具有相关销售资质的正规经销商处购买,切勿贪小便宜,不要听信“熟人”介绍,不要相信“内部渠道”“特殊供货”等低价诱惑。一旦发现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反映或向公安机关报警并提供相关票据,便于公安机关尽快破案挽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