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安全、可靠的肥料产品
化肥是粮食的“粮食”,春耕等重点时段化肥供应充足、价格基本稳定是粮食稳产增产的重要保障。2024年春耕即将全面启动,为做好
一、稳定化肥生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主动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稳定化肥生产;要考虑化肥支农属性,在编制有序用电方案时,重点保障化肥生产用电;要督促相关企业落实好2024年最低生产计划,支持符合安全环保规范要求的企业“能开尽开、应开尽开”;要积极推动相关化肥生产企业加快工艺改造,提升环保绩效等级,稳定生产经营。
二、加强原料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指导煤炭供应企业参照电煤交易方式,向以煤为生产原料的化肥生产企业供应生产用煤;支持化肥用煤中长期合同登记,并纳入国家诚信履约保障平台进行监管;鼓励煤炭企业、铁路与纳入2024年最低生产计划的化肥生产企业签订产运需三方中长期合同,对已签订产运需三方中长期合同的化肥生产用煤运输计划参照电煤同等优先安排。
三、促进化肥流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优先保障化肥及生产原料水路、公路运输通畅,确保公铁水等接驳站点高效集疏;要严格落实农用化肥铁路运价优惠政策,充分利用铁路专用线和联运转运衔接能力,满足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肥种调运需求;要推动农资流通企业加快备肥进度,及时有序投放市场,确保终端销售网点货源充足,化肥供应不断档、不脱销、不误农时;供销合作社系统企业要充分发挥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指导系统企业加大适销对路品种备货力度。
四、优化化肥储备监督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不同层级化肥商业储备管理,监督承储企业落实储备任务,协调解决承储企业储备肥货源组织、运输、贷款等方面的困难,支持承储企业新建或改扩建化肥仓储设施,推动储备任务落实;要按规定及时开展储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工作,推进相关补助资金按时拨付;农业发展银行要切实发挥政策性银行作用,优先保障化肥承储企业储备相关贷款需求。
五、加强化肥进出口服务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优先安排钾肥以及磷矿石、硫磺等重要化肥生产原料进口运输船舶靠港和接卸;要优先保障通过国际铁路进口钾肥口岸接运换装,研究制定铁路运价优惠补助政策;要继续执行好化肥出口检验制度,严格落实法检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指导有关化肥行业商协会引导会员企业有序开展进出口业务。
六、维护化肥市场秩序。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农资打假工作有关要求,加强对化肥产品质量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要畅通相关热线及平台等维权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资打假;要大力宣传假冒伪劣化肥危害,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典型案例;要加大化肥市场价格监测力度,严厉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七、持续推进科学施肥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科学施肥知识普及宣传,加大符合科学施肥要求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集成推广力度,不断提高农民科学选肥用肥水平;鼓励农企合作开展供肥配肥施肥一体化农技服务;要积极发展统测统配、智能配肥、代施代管等农化服务;鼓励因地制宜施用有机肥,提高肥效。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化肥保供稳价重要意义,统筹协调解决春耕期间化肥生产、运输、储备、销售、使用等环节存在的问题;指导相关商协会加快完善化肥领域社会责任和信用评价制度,激励会员企业主动承担保供稳价社会责任;要认真落实各项任务,不得照搬照抄,层层转发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