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安全、可靠的肥料产品
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及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为及时发放2023年度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现将我市2023年度第二批符合条件的农机服务主体的作业面积及补助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3日,请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我院反映。举报电线(市农林科学院)
附件:1.儋州市2023年度第二批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发放公示表
附件1.儋州市2023年度第一批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发放公示表.docx
附件2.关于儋州市东成镇秸秆机械化还田材料(2023年晚稻)第三方验收意见.pdf
附件3.关于儋州市中和镇秸秆机械化还田材料(2023年晚稻)第三方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