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安全、可靠的肥料产品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5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聘请省级专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线执法人员、全市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等300余人开展了“两个规定”宣贯暨化肥专项整治业务培训。
培训会分三个阶段,首先由李子江教授对“两个规定”出台的背景和意义、适用范围、具体条文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要求各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职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产品质量安全自查,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加强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业务培训和考核,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坚决守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培训第二阶段由市局质量科解读化肥专项整治方案,并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强调,目前齐齐哈尔市即将进入化肥生产阶段,为进一步规范化肥生产销售行为,确保农民群众用上放心肥,市局在省局的统一部署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化肥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专项行动突出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地区,划分动员部署、企业自查、监督检查、监督抽查四个阶段,获证生产企业重点围绕是否落实生产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等十个方面问题,销售单位重点以是否建立并落实进货验收制度等八个方面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局加大本级化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督促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培训最后由李子江教授讲解了《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国家标准,对肥料标识适用范围、标识中必须标出的内容、标识内容如何规范标注以及常见错误等进行了进一步的解读。通过本次培训,帮助化肥生产企业、经营户加强了对新标准的理解和把握,并指出了生产企业过去在肥料标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今后改进的方向,促进了化肥行业健康发展,为鹤城农资市场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经营氛围。
下一步,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管局将以深入推动“两个规定”实施为契机,督促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持续净化化肥市场环境,守牢化肥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年春耕生产和粮食丰收保驾护航。